《表1 美国外资安全审查涉及的“国家安全”范围》
资料来源:美国财政部网站
(4) 审查核心概念界定模糊。首先,对“受外国控制”的界定不够清晰。根据规定,如果交易是“消极投资”(一般指纯财务性质的投资)且外国人(或组织)收购的份额不高于10%,则不存在“控制”,其余情形都可能被认定为存在“控制”。其次,何谓“国家安全”也无确切定义,只列出了涵盖的大致范围,并设置“兜底条款”,相关法律并没有明确解释。两大核心概念的模糊不清,导致审查过程有一定程度的自由裁量权。
图表编号 | XD0020554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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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03.20 |
作者 | 蒲红霞、葛顺奇 |
绘制单位 | 南开大学跨国公司研究中心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