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及排放标准》
本项目废水经预处理后排入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执行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该公司预处理后尾水执行《关于调整滨海经济开发区沿海工业园、盐城市陈家港化学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的通知》中的标准要求,园区污水处理厂出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和《化学工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939—2006)表2中的一级标准。出水排放标准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204749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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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1.01.25 |
作者 | 王海棠 |
绘制单位 | 江苏省盐城市环境保护新技术研究中心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