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污水处理厂纳管及排放标准》
由于该污水处理厂改造后需接纳部分工业废水,因此需对工业企业废水预处理出水水质即污水处理厂纳管水质做出一定限制,以保障污水处理厂的稳定运行。主要水质指标参考《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 343—2010),如表1所示。主要出水指标执行《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32/1072—2007),其余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排放标准。
图表编号 | XD00155542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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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4.17 |
作者 | 蒋彬、薛岳 |
绘制单位 | 重庆交通大学水利水运工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重庆交通大学水利水运工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