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排放标准》和行业标准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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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监管政策框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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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行业标准为现行行业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为新建企业标准2.()内为水温大于12℃时的控制指标3.如果没有直接对应的行业标准,则选择属于该行业的某个标准进行对比4.蓝色: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一级(A)严于行业排放标准;绿色: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一级 (A)

企业预处理间接排放标准不完善。现行间接排放标准的主要问题是污染物限值规定较为死板,大部分未区分排入城镇和园区污水处理厂的限值,而且未预留企业和污水处理厂协商间接排放标准的空间。现行的64项国家层面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有57项规定了间接排放标准,但仅有2015年出台的2项标准对排入城镇和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了区分。随着污水处理厂能力提升,对进水水质的要求逐渐减低,若执行现有的间接排放标准,企业需要投入大量资金和人力修建、运营不必要的预处理设施。据浙江绍兴市测算,如纳管标准中CODcr由500mg/L提高到200mg/L,当地企业需增加50亿元以上投资。过高的预处理投入可能会使得企业不愿意将污水排入污水处理厂,加剧了偷排漏排的风险,也无法发挥园区污水集中处理的技术经济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