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 全国代表性省市新一轮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地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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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污水处理厂一级A标准运行评估与再提标重难点分析》
注:括号内为水温<12℃控制指标。
近年来,因全国各大流域水污染物环境容量已严重超载,污染物减排压力巨大,污水处理厂提标排放是实现污染减排途径之一。2012年以来,北京、河南、天津、安徽、江苏和浙江等省市均相继发布了新的地方标准(表5)。还有某些地方城市因为地方园区污染物总量控制需求,也再次提升了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要求,如江苏无锡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要求提升至ρ(COD)≤20 mg/L,ρ(TN)≤5 mg/L,ρ(NH3-N)≤2 mg/L,ρ(TP)≤0.2 mg/L。在此基础上,各地污水处理厂均需开展新一轮提标改造工作,但是采用工艺优化即可达到新标准要求,还是需要采用工程措施,如何选择科学合理的提标技术路线,这些问题困扰着相关设计和决策人员。研究团队对污水收集系统、各地污水处理厂已提标技术路线和工艺优化提标主要存在问题进行了详细调研分析,并提出了针对性措施。
图表编号 | XD00148464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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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7.01 |
作者 | 李激、王燕、罗国兵、李冰冰 |
绘制单位 | 江南大学环境与土木工程学院、江苏省厌氧生物技术重点实验室、江苏高校水处理技术与材料协同创新中心、江南大学环境与土木工程学院、江苏杰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普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江苏省无锡市城市供排水监测站、江南大学环境与土木工程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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