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清中期京城轿夫聚赌案件举要表》

《表1:清中期京城轿夫聚赌案件举要表》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本系列图表出处文件名:随高清版一同展现
《清中期京城轿夫聚赌之治理》


  1. 获取 高清版本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1. 下载图表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资料来源: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所藏清代档案,档号:02-01-03-03843-004,02-01-007-016617-0001,02-01-006-001314-0002,16-01-001-000111-0069,02-01-006-001692-0015,02-01-03-05780-006,03-18-009-000033-0003,03-1398-016,02-01-03-06054-005,02-01-03-06392-002,02-01-03-0

第四,家主身份的特殊性成为清廷治理京城轿夫聚赌的重要障碍。王公大臣之轿夫是清中期京城轿夫聚赌的重要主体,这给朝廷禁赌带来诸多不便。一方面,清代社会等级森严,王公大臣等府第多为深宅大院,若轿夫在府内或所属别院聚赌,未有皇帝特旨,少有官吏兵役敢擅自闯入搜捕,正如乾隆帝所言:“王府甚深,如有此等赌博之事,谁能进其角门拿缉耶?”(7)另一方面,王公大臣等位高权重,许多主管官吏兵役不敢也不愿以缉拿轿夫聚赌与之结怨。如步军校明安图说“我们这甲喇……共十三员,都知道轿子胡同开赌局的事,因是提督的轿夫,不敢去拿”。(8)这些都给禁赌制度的正常运行带来很大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