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北京城市内涝发生年代次数表》
洪水是所有自然灾害中导致最多生命和财产损失的自然灾害[1],洪水的发生会导致巨大的经济损失并且造成国家的经济增长停滞[2]。洪水是指因强降水、连续性降水或河流漫溢导致陆地较低的地表被淹没的情况[3]。随着人口密度的不断增加,人们逐渐定居在更易遭受洪水的危险区内,这使得城市洪水的发生变得更加频繁[4]。1950—2016年北京市共发生了28次内涝(表1),由于北京市降雨年内时段性强,所有内涝均发生在6—8月。由表1可见,以10年为一个统计区间,北京市内涝呈现先减少后增加的趋势。统计1950—2016年67年间发生内涝造成的损失,因灾死亡人数多达254人,倒塌房屋超过16万间。其中“2012.7.21”特大暴雨洪涝灾害[5],造成了至少77人死亡,经济损失约100亿元,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进入高速的“新常态”,北京市的防汛工作经历了水利防汛到水务防汛的转变,目前正在经历由水务防汛向社会防汛跨越的新时期[6]。从1995—2015年的21年间,北京市的防汛工作经历了从创业起步到探索发展到目前的改革创新阶段,在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下,防汛工作取得了丰硕的成果[7],1990年以来,北京市内涝次数没有上升的趋势,但内涝灾害造成的损失和人民生命财产面临的威胁依然很严峻[8]。
图表编号 | XD0017720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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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02.01 |
作者 | 叶超凡、张一驰、程维明、秦建新、蒋艳 |
绘制单位 | 湖南师范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资源与环境信息系统国家重点实验室、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资源与环境信息系统国家重点实验室、湖南师范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水环境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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