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不同因素对雄安地区内涝灾害发生的影响估计》
注:***、**分别表示在1%、5%水平上显著;括号内为县域层面的聚类稳健标准误。
其后,采用剔除洪灾后的样本,纳入表征水利设施水平和表征个体特征的控制变量,分析不同降水量指标对内涝灾害发生的影响程度。不同时间尺度的降水量指标存在很大的相关性,特别是强降水指标之间(日最大降水量与连续最大降水量)、区间降水指标之间(主汛期降水量、月最大降水量、7—8月降水量和年降水量)高度相关,同时纳入模型中将产生多重共线性的问题。通过逐步回归分析后发现(见表3):日最大降水量和主汛期降水量、连续最大降水量和主汛期降水量两个变量组合,经VIF检验不存在共线性问题,模型的拟合度较好且洪涝灾害事件发生概率的预测准确度高;两个模型对主汛期降水量、水利设施水平、海拔高度和地形坡度比的估计结果仅有很小的差异,连续最大降水量对内涝灾害发生的影响略高于日最大降水量。
图表编号 | XD00159637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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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
作者 | 盛广耀、廖要明、扈海波 |
绘制单位 | 中国社会科学院生态文明研究智库、国家气候中心生态气候评估部、北京城市气象研究院城市气候与生态发展研究中心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