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6 不同等级分类洪涝灾害事件发生的估计结果》
注:***、**、*分别表示在1%、5%、10%水平上显著;括号内为稳健标准误。
(2)当主汛期降水量达到355 mm以上时,若叠加上游洪水导致洪、涝同时发生,就可能有县域会发生3级及以上洪涝灾害;如果达到历史记录极值,则几乎可以完全肯定雄安三县至少有一个县会发生3级及以上洪涝灾害。而只有当主汛期降水极值增加10%,总体平均和无洪灾情形下才可能发生3级及以上洪涝灾害,但从显著性检验和置信区间看可信度很差。
图表编号 | XD00159637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
作者 | 盛广耀、廖要明、扈海波 |
绘制单位 | 中国社会科学院生态文明研究智库、国家气候中心生态气候评估部、北京城市气象研究院城市气候与生态发展研究中心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