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宋代巫医治理诏令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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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巫医治理的区域特征及其生存实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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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宋代巫医治理诏令的梳理(表1),可以得到以下信息:第一,宋代中央政府对禁止巫医的行为空前关注。宋代之前,虽有少量地方官员打击巫医的史实[5],但从未有以诏令的形式在全国或某一地区实施大规模禁止巫医的先例,反衬出宋代政府对于地方事务和文明推广的热忱。第二,从巫医治理的实施范围而言,6通诏令涵盖了宋代的整个南方地区,尤以江浙地区最为治理的核心地区,其中4通诏令均有涉及。第三,从禁止巫医的手段而言,岭南地区的治理方式最为温和,特别突出要“多方化导,渐以治之,无宜峻法,以致烦扰”,勿因治理巫医而产生社会动乱;其他地区的治理手段则要严厉得多,“严加禁断”“严切禁止”诸语皆显示出政府的治理决心。以上诏令从治理重心、治理手段上均呈现出较为明显的不同,显示出宋代巫医治理的多样性。这一多样性,同样体现在地方官员的巫医治理行为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