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宋代的几次主要“括田”》

《表1 宋代的几次主要“括田”》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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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论宋代的土地政策——对“不抑兼并”政策的含义重新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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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如张景贤先生所言“限田”是为了“均徭役”的话,那么,各种“括田”措施则更突出了“均赋税”的特点。表1摘录几次“括田”情况以示之。由表1可知,宋代“括田”的直接原因多是出于赋税不均,其中收效最明显的是熙宁五年(1072年)“括田”,清丈出了大约一半的隐漏税田,(4)成效不可谓不显著。但是,即使是像王安石这样大张旗鼓地改革者,最后却也是以失败收场,其他时期的“括田”就可想而知了。上自权贵阻挠,下至吏缘为奸,“方田之法,均赋平民,近岁以来,有司推行怠惰,监司督察不严,贿赂公行,高下失实,下户受弊,有害法度”[9]食货4之10。本来为“均平赋税”而行的“括田”反而弊端重重,多次“括田”的真正实效难以预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