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标准化服务业宏观政策相关文件》

《表1 标准化服务业宏观政策相关文件》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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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标准化服务业企业发展现状及对策研究——以江浙沪地区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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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贯彻实施〈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行动计划(2015-2016年)》,指出要“加强标准的培训、解读、咨询、技术服务,培育发展标准化服务机构,推动发展标准化服务业”,这是国家政府文件中首次明确提出“标准化服务业”这一概念。[2]同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强调要“培育发展标准化服务业”“建立完善标准化服务体系”“加快培育标准化服务机构”。2017年6月发布的GB/T4754—2017《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进一步明确了标准化服务的内涵,将标准化服务定义为“利用标准化的理念、原理和方法,为各类主体提供标准化解决方案的产业,包括标准技术指标实验验证、标准信息服务、标准研制过程指导、标准实施宣贯等服务,基于标准化的组织战略咨询、管理流程再造、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等服务,标准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而衍生的各类‘标准化+’服务”。2018年3月发布的《关于培育发展标准化服务业的指导意见》是首个极具针对性的标准化服务业文件,明确将“培育标准化服务业主体,完善标准化服务生态体系,鼓励标准化服务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营造标准化服务业良好市场环境,开展标准化服务业试点示范,推动标准化服务业国际化发展”作为重点任务,对标准化服务业良性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总的来说,近年来标准化服务业相关宏观政策(详见表1)演变呈现由点到面,由小到大,由单一到多元的发展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