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组织寿命表》

《表2 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组织寿命表》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本系列图表出处文件名:随高清版一同展现
《组织内协调机制选择与议事协调机构生存逻辑——一个组织理论的解释》


  1. 获取 高清版本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1. 下载图表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注:根据国务院在中国政府网公布的官方数据整理;统计范围为2008年政府机构改革后国务院内保留的议事协调机构;国务院未公布两个涉军议事协调机构(国务院中央军委空中交通管制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委专门委员会)的相关数据。

其次,重大的部门间协调任务一般是“非常设的临时任务”吗?根据这一定义,如果议事协调机构承担的是“非常设的临时任务”,那么议事协调机构必然有着相对较短的寿命,即使存活下来,也会因为任务的结束而闲置。但实际上,国务院内绝大多数的议事协调机构都承担着诸如能源工作、老龄工作、妇女儿童工作等常设任务,这些任务长期存在,相关议事协调机构也并未闲置。表2展示了2008年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改革后得以保留的议事协调机构的成立年份与组织寿命。可发现,有近90%的议事协调机构的存在周期超过了中央政府的一个五年任期,组织寿命超过10年的议事协调机构占当年保留的议事协调机构总数的65%,甚至有多个议事协调机构的组织寿命超过了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