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内四分局长报请军方处分士兵合谋充丁骗费案件善后措施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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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战胜利后国民政府的北平征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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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北平市征兵办公室关于发放伤兵调养费、壮丁与特务营冲突的呈报》(1946年9月—1947年1月),北京市档案馆藏:J183-002-22478。

华北“剿总”也严厉督责保甲长禁绝买雇兵役,对壮丁来源严格调查。(2)但严格征集标准,又带来了兵员征集的困难。在1948年下半年紧急征兵中,出现保甲长将自己的子侄送入军营的情况。如第七区第七保互助小组组长闫举时之侄闫世禄、干事方栋之友尹子厚、组长刘亮之子刘应桐三人,“鉴于时局严重,卫国有责,复鉴于父兄急迫性”,联合应征。又如十四区役政小组组长布春“竟毅然劝令亲生子布绍海志愿应征入营”。官方评价“实为国民楷模”,“不但开各区的先例,在本市兵役史上恐怕也是第一个人”。(3)这“国民楷模”“第一人”的赞词,反映应征者绝无仅有,逃避兵役、雇人代役,仍是北平兵役征集的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