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移送案件采取强制措施情况》
2017年办理的38人当中,采取逮捕措施16人,取保候审措施22人。2018年办理的119人当中,采取逮捕措施61人,取保候审措施56人,未采取强制措施2人(注:犯罪主体是单位)。2019年1至2月,办理的19人当中,采取逮捕措施12人,取保候审措施7人。具体情况如表1所示。各罪名中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三个罪名比重最多,分别占了总数的39%,26%,14%,具体情况如图1所示。
图表编号 | XD00119051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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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9.05 |
作者 | 黄莹 |
绘制单位 | 浙江省温州市纪委监委派驻温州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