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2006—2013年重要政策梳理》

《表2 2006—2013年重要政策梳理》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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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粮食区域供需平衡以及引发的政策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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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加大对主产区支持(2005—2013年):随着三大区域功能定位的明晰,国家对主产区生产能力的支持渐趋具象化,从生产基地建设、农业技术、灌溉设施、农机装备水平等不断加强。2006年,“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在粮食主产区建设集中连片、高产稳产大型商品粮生产基地以及万亩连片标准粮田。2009年,国务院通过《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09—2020年)》,从13个粮食主产省区选出680个县(市、区、场),着力打造粮食生产核心区。2010年《国务院关于国家粮食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再次强调“加大主产区仓储设施建设与维修改造力度”。同时,对主产区的利益补偿机制建设也逐步开展,2005年,中央财政对产粮大县启动奖励政策,奖励资金由2005年的55亿元增加到2012年的447.9亿元。除了加大主产区支持力度,中央也反复强调主销区和产销平衡区的粮食生产责任。2010年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国家粮食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国务院关于印发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通知》均强调“主销区和产销平衡区要确保稳定现有自给水平”。具体政策内容见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