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本轮债转股重要政策文件梳理》
资料来源:作者整理。
二是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有关“研究依托多层次资本市场开展转股资产较易”的要求,明确资本市场对市场化债转股的相关支持政策。首先,可考虑在定向增发、优先股、可转债、可交换债、IPO、重大资产重组等资本市场工具方面给予必要的政策支持,例如在审批环节开辟绿色通道,实行“即报即审、审过即发”“一次审批、分期发行”。其次,在公司治理和股权稳定性监管方面,对因债转股发生变化的予以支持。再次,豁免国有企业IPO时各类实施机构的国有股转持义务。最后,设立债转股股权及相关产品交易平台,使投资者购买的各类股权投资计划和转股后形成的股权均可在二级市场自有流通转让,提高市场流动性。
图表编号 | XD0015151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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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04.08 |
作者 | 王刚、王彦伟、王斐然 |
绘制单位 |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所银行研究室、中国人民银行、陕西省延川信用联社、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