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不同城市规模回归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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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规制对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影响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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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是人口和产业高度集聚的空间载体,各地区在资源禀赋、经济基础、环境监管等方面存在差异,使得环境规制对高质量发展的影响在不同城市规模下可能存在区域异质性。本文采用2018年市辖区人口数作为划分城市规模的依据,将长江经济带108个城市划分为大城市、中等城市以及小城市(1),进一步考察不同城市规模下环境规制的高质量发展效应,结果如表4所示。从模型(12)可知,大城市环境规制估计系数显著为正,表明大城市环境规制显著促进了高质量发展。大城市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高,更加追求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随着居民环境偏好程度的提升,大城市实施严格环境规制的动力会增强。由于排污技术、清洁设备以及政府的环境监督成本都具有规模经济效应,污染治理、节能减排的动力可能成为空间集聚的“向心力”,人口与经济活动向大城市集聚不仅能够发挥知识溢出效应,有利于清洁技术创新和技术扩散,降低污染排放和治污成本,还能共享基础设施,降低物流成本和交易成本,推动经济提质增效,助推高质量发展。从模型(13)可以看出,中等城市环境规制系数显著为正,中等城市环境规制有利于环境改善和高质量发展。中等城市经济发展潜力大,政府环境治理的动力较强。环境规制通过提高污染排放标准倒逼生产企业进行技术创新,激励企业改良生产工艺以及改善管理模式,加强清洁技术研发,提高生产效率,实现污染减排和提质增效。从模型(14)可知,小城市环境规制不利于高质量发展。对于规模较小的城市而言,经济发展水平较低,产业配套不完善,公共服务不健全,环境规制监管较弱。在面临减排压力和经济发展诉求的双重约束时,地方政府更偏向于选择高污染、高能耗的产业来拉动经济增长,污染产业的转移不仅抑制企业进行技术创新,而且还会加剧承接地环境恶化,从而不利于环境改善和经济增长质量提升,环境规制作为处理环境负外部性的作用将失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