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7 无人机协同作战能力指标权重》
由专家调查法确定各项能力指标的权重见表7。
图表编号 | XD00200324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20.12.25 |
作者 | 王瑛、史翔宇、李超 |
绘制单位 | 空军工程大学装备管理与无人机工程学院、空军工程大学装备管理与无人机工程学院、空军工程大学装备管理与无人机工程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
由专家调查法确定各项能力指标的权重见表7。
图表编号 | XD00200324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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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12.25 |
作者 | 王瑛、史翔宇、李超 |
绘制单位 | 空军工程大学装备管理与无人机工程学院、空军工程大学装备管理与无人机工程学院、空军工程大学装备管理与无人机工程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