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欧洲大学”倡议项目评审标准(节选)[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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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大学”倡议及其对“一带一路”高等教育合作发展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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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审批的“欧洲大学”项目将获得伊拉斯谟+计划3年共计最多500万欧元的资助。本着多方共建的原则,项目资助的款项最多可以占到“欧洲大学”建设和运行总支出费用的80%。“欧洲大学”项目资助款的直接支出(Direct Costs)可以用于5个方面,分别是员工薪酬(Staff costs)、差旅费(Travel costs)、个人支持(Individual support)、设备费(Equipment)和其他费用(转化费、宣传费、担保费和场地租金等)。其中,设备支出不能超过资助总额度的8%,其他费用支出不能超过总额度的5%。除直接支出以外,资助款还可用于间接支出(Indirect Costs),但间接支出不能超过资助总额度的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