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内营改增”实施前后融资租赁承租方会计处理比较》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本系列图表出处文件名:随高清版一同展现
《“营改增”后融资租赁会计处理研究——基于承租人视角》
由于增值税涉及计提与抵扣,在全面实施“营改增”背景下租赁会计处理发生很大变化(见表1)。在“营改增”之前,承租方并没有涉及增值税,“长期应付款”是付给出租方的合同租金。“营改增”之后,支付租金的同时要计算每期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价款内就包含租金和需要交纳的增值税进项税额[5]。
图表编号 | XD00196707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20.12.20 |
作者 | 李立鹏 |
绘制单位 | 漳州城市职业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