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单变量分析:企业环境责任对创新绩效影响的实证检验》
注:***、**、*分别代表在1%、5%、10%水平上显著,下同。
为了更好地考察CER对CIP的影响,本文将样本划分为两组:低环境责任组和高环境责任组,并对创新绩效进行均值T检验。表2结果显示,高环境责任组企业与低环境责任组企业的创新绩效存在显著差异。从相关性统计结果来看,CER与CIP在1%水平上显著正相关。这也与本文的初步预期一样,初步支持了假设1。另外,根据Pearson相关性分析可知,CER与CIP的相关系数为0.217,且在1%水平上呈显著的正相关关系(限于篇幅,此处略去),这也与本文的初步预期一样,初步支持假设1。
图表编号 | XD00196466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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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11.10 |
作者 | 熊国保、罗元大、赵建彬 |
绘制单位 | 东华理工大学资源与环境经济研究中心、东华理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东华理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