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国家核安全局内设业务部门及机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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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核安全监管体制现状与发展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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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核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国家核安全局成立于1984年,经历了三个重要发展阶段:(1)起步探索阶段(1984年~1998年),在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管理下相继设置上海、广东、成都和北方核安全监督站以及审评技术支持单位;(2)整合提高阶段(1998年~2008年),国家核安全局整体并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设置六个地方监督站(华北、华东、华南、西南、西北、东北等),逐渐形成了覆盖全国的核安全监管总体格局,同时技术支持力量不断增强;(3)快速发展阶段(2008年~今),环境保护总局升格为环境保护部,再由环境保护部改革为生态环境部,在此过程中,核安全监管业务部门从一个司调整为三个司,职责分工明确,监管能力提升,参见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