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国家核安全局内设业务部门及机构职责》
我国核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国家核安全局成立于1984年,经历了三个重要发展阶段:(1)起步探索阶段(1984年~1998年),在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管理下相继设置上海、广东、成都和北方核安全监督站以及审评技术支持单位;(2)整合提高阶段(1998年~2008年),国家核安全局整体并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设置六个地方监督站(华北、华东、华南、西南、西北、东北等),逐渐形成了覆盖全国的核安全监管总体格局,同时技术支持力量不断增强;(3)快速发展阶段(2008年~今),环境保护总局升格为环境保护部,再由环境保护部改革为生态环境部,在此过程中,核安全监管业务部门从一个司调整为三个司,职责分工明确,监管能力提升,参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196364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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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8.20 |
作者 | 吴宜灿、李静云、李研、李亚洲、夏冬琴、王芳、周涛、胡丽琴 |
绘制单位 | 中国科学院核能安全技术研究所中子输运理论与辐射安全重点实验室、生态环境部核设施安全监管司、生态环境部核设施安全监管司、中国科学院核能安全技术研究所中子输运理论与辐射安全重点实验室、中国科学院核能安全技术研究所中子输运理论与辐射安全重点实验室、中国科学院核能安全技术研究所中子输运理论与辐射安全重点实验室、中国科学院核能安全技术研究所中子输运理论与辐射安全重点实验室、中国科学院核能安全技术研究所中子输运理论与辐射安全重点实验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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