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河南省内18个地市科技行政部门内设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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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驱动战略下地方科技体制的法治保障研究——以河南省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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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中带“√”为该地区科技局设置的相应单位,带“@”表示该部门合并或增加了其他部门的职责)

目前,在河南省的18个地市与10个省直管县(市)中,都有相应的科技行政机构设置,但各地的“三定方案”内容不一,具体的内设机构有一定差异,具体见表1。其中,除了办公室这一“标配”之外,设置较为统一的部门包括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17个,周口无)、发展计划科(15个,鹤壁、驻马店、三门峡无)、农村科技科(13个,安阳、开封、鹤壁、漯河、济源无)、社会发展科技科(13个,安阳、开封、洛阳、许昌、信阳无),但安阳和开封两地有农村与社会发展科,似乎与上述两个机构的职能相近。其他机构设置存在一致情况的数量都在10个以下,如科技人才开发与对外合作处、政策法规处、科技成果科等,其他地方机构设置则各具特色,形式不一。知识产权局的设置,只有5个地市采取了由科技局下管的体制,其他地方则采取了直属机构式的中央式管理体制。对于专门的科技创新机构的设置,则只有郑州市和安阳市采取了“创新办”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