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党政机关各级工作人员办公室使用面积指标》
注:1副省级城市、副部级单位副职办公室面积指标按不超过省(部)级副职标准执行,其组成部门的正、副局(司)级人员办公室面积指标按不超过省级机关或中央机关相应的正、副厅(局、司)级标准执行。副市(厅)、副县(处)级单位以此类推。2中央机关司(局)级派出机构、事业
我国政府办公用房面积标准是在2014年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中进行规定的,具体面积指标见表1所示[1]。
图表编号 | XD00195285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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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1.01.08 |
作者 | 史富文 |
绘制单位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