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正交表L9(34)》
选定正交表L9(34)进行试验设计(表2),并根据调配经验,考虑试验组1组分为胶凝材料约670 kg/m3,骨料约1 450 kg/m3,试验组2组分为胶凝材料约700 kg/m3,骨料约1 400 kg/m3,体积掺量为2%的钢纤维按156 kg/m3考虑,分别换算得到正交试验各组具体混凝土配合比。
图表编号 | XD00194327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20.12.27 |
作者 | 李渊、陈荣达、沈玲华、王激扬 |
绘制单位 | 浙江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浙江科技学院土木与建筑学院、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