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渔政执法队伍专属经济区的执法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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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专属经济区内外国侵渔渔船刑事责任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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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表1中数据可以看出,在2011年到2014年间,我国渔政执法船共实施专属经济区渔业执法多达1033航次,其中登临检查外国渔船320多艘次。[2]虽然这些数字看似很多,但是与每年进入我国专属经济区作业的外国渔船总数相比,我国执法次数明显不足,面对数量庞大的侵犯渔船,我们采取的措施极为有限。以韩国为例,最近几年,每年都有数千艘次的韩国船舶进入我国专属经济区海域从事海洋捕捞,但是,遗憾的是每年我国登临检查韩国渔船的数量甚至不到百艘,[3]更不用说采取其他的执法措施了。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韩国海警在其专属经济区内频繁抓扣我国渔船,甚至多次使用武力打死打伤我国渔民。据不完全的统计数据显示,2004年到2011年间,韩国海警在专属经济区内,一共抓扣我国渔船3000多艘,但是在这段时间内,我国仅仅扣留过4艘韩国渔船,两国差异很明显。[4]总的来说,我国在专属经济区内对外国渔船的执法能力偏弱,特别是在追究外国侵渔渔船刑事责任方面的工作可以说是少之又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