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执法检查报告中未提及修改本法建议的情况列表》
为深度探究立法后评估的有效性,从体系化出发,就绕不开立法后评估与执法检查的关系。立法后评估与执法检查两类样本的选择会影响到立法后评估是否能够发挥出应有实施效果的价值判断结论。对此,有必要通过中国人大网公布的权威数据和资料并辅以北大法宝检索结果和相关学术著作立法后评估报告附录(4)进行认知和判断。经检索,发现并获取4份立法后评估报告(参见表1)和26份执法检查报告(参见表2和表3)。当然这并不代表截至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仅做了30份样本的工作(5),而是对其公布的具有原文的立法后评估报告与执法检查报告进行检索后全部取样的结果。分析取样结果,至少可以从以下两方面入手:
图表编号 | XD0066695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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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8.15 |
作者 | 郑文睿 |
绘制单位 |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