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9 股权激励计划的行业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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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中的业绩评价——基于沪深300公司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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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业绩考核条件是否涉及RPE,需根据企业所处行业的特点及成长规律等实际情况具体分析。由表9可知,股权激励计划主要集中于信息技术业、机械设备仪表业、房地产业,其次是医药生物、金属非金属等行业。其中,近半(46.2%)的金属非金属行业公司在股权激励中使用RPE,房地产业、机械设备仪表业涉及RPE计划的比例分别为31.8%和30.3%,均高于全行业整体水平26.5%。而信息技术业80%的计划不涉及RPE,医药生物行业的计划均未涉及RPE。以上两行业不选择使用RPE可能是因为这类公司往往是成长性公司或者企业特质性较强,难以找到具有可比性的参照企业,而参照企业数量较少使得参照业绩在衡量共同的外部冲击时显得信息缺乏(Albuquerque,2013)。另外,在激励契约中考虑参照业绩能够过滤共同风险,但同时也会引入参照企业的异质性风险(Wu,2013);考虑到成长性公司的特定风险较高,使用RPE反而可能使得经理人承担更多的额外风险,降低了激励效率,所以这类企业倾向于不使用RP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