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风险因素信息披露数量特征与A股可比公司对比》
注:***表示1%的显著性水平。
(1)风险因素披露数量的对比。表3中Panel A对风险因素项数进行了对比,结果显示:科创板上市公司申报稿中风险因素项数无论均值还是中值均高于A股可比上市公司,但差异并不显著。经过几个环节的修改、补充、完善后,最终稿中风险因素项数的均值和中值均在1%的水平上显著高于可比公司,从均值看,平均高出近5.5项,中值则高出6项。说明在监管的要求下显著增加了风险因素项,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科创板的风险更高,对于宏观环境、行业竞争以及财务、经营、技术、政策等各方面因素的变化更为敏感的特点。
图表编号 | XD00190602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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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1.03.08 |
作者 | 涂晓岚、詹雷 |
绘制单位 | 水利部产品质量标准研究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