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在不同行业中的评估结果差异》
表2列示了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在不同行业中评估结果的差异。可以看出,在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的不同行业中,评估结果的平均差异率有较大不同。经比较发现,样本企业中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的平均差异率最大,为272.59%,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以及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的平均差异率较小,分别为2.93%和1.47%。
图表编号 | XD00190544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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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1.01.08 |
作者 | 苑泽明##博士生导师、郝安琪、王培林 |
绘制单位 | 天津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天津财经大学无形资产评价协同创新中心、天津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天津财经大学无形资产评价协同创新中心、天津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天津财经大学无形资产评价协同创新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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