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1960-2010年加州公立高等教育系统层次结构(以在校生数统计)》

《表4 1960-2010年加州公立高等教育系统层次结构(以在校生数统计)》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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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加州规划”的得失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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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加州中等后教育委员会数库,URL:http://www.cpec.ca.gov/On Line Data/Mining.asp;部分数据取自,何振海.系统化发展视野内的加州公立高等教育———1960年总体规划的历史价值探析[J].比较教育研究,2009 (5):25-29。

在规划指引下,研究型院校(加州大学)、四年制本科院校(州立大学)和初级学院(社区学院)三个层次的高等院校在各自范围内开展高等教育活动,从无序竞争的混乱状态中摆脱出来,形成了各按其位的秩序。根据规定,加州大学不能合并州立学院或社区学院,削弱州立学院和社区学院的办学实力;州立学院不能改变身份成为州立大学的分校,也不能超出规定开设博士学位和专业领域的课程;社区学院不能开设超过14年级程度的课程,也不能改制为州立学院。在过去的五十多年中,三类高校系统基本保持大体相当的发展速度,实现共同发展。根据表4的数据,在过去的50年中,加州公立高等教育三大系统的在校生规模出现过小的波动,但基本保持了固定的规模比例。加州大学、州立大学和社区学院的办学规模比例维持在10︰2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