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欧美四国城市治理中的主要参与途径》

《表1 欧美四国城市治理中的主要参与途径》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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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大城市治理公众参与演变历程与现状分析——基于国内外比较的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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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城市治理需要特定途径,使公众能将真实想法及时传递到决策者手中。公众因年龄、文化程度、家庭背景等自身条件的差异,各方利益主体的利益关联程度也存在不同,需要通过不同的参与方式来实现参与目的。[12]西方国家在城市治理相关制度中明确了参与规则,这些规则普遍确定于《行政诉讼法》以及与民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中,不仅维护公众参与权力,还保证公众对城市管理过程的监督。法律法规规定的具体参与方式包括通告、回复、听证、监督等,听证是其中应用最广的参与方式(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