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城市环境治理中居民参与行为影响因素回归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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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意愿、参与成本与城市环境治理——基于福建省1573份调查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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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分别表示为调整后的稳健标准误,在10%、5%、1%的显著水平上显著。

根据表2回归结果显示,居民参与意愿对环保责任、环保习惯、环保态度和城市环境治理参与行为均有显著正相关性,影响系数分别为0.204、0.512、0.775和0.288,居民参与意愿与环保态度二者的相关性高于参与意愿与其他变量之间的相关性。根据前文居民私人领域与社会公共领域界定区分,参与意愿对公共领域的居民环保态度影响系数(0.775)大于参与意愿对私人领域的居民环保习惯影响系数(0.512)。居民环保态度是社会意识的一种存在形式,在不断变化过程中受到外部宣传与自身家庭环境等影响,表现为居民作为社会主体对环境治理事务的认同与理性自觉。在现代社会,居民参与态度更多指向居民的主观意识,具有较高的环境保护意识,居民环保行为与治理相关联。如表1所示,居民环保责任、环保习惯、环保态度、参与意愿、参与行为均值分别在3.00、3.35、3.45、3.35、3.15上下,居民本身具有较高的环保责任、环保习惯、环保态度、环保意愿和环保行为,积极主动参与政府和单位组织的环保活动。居民参与意愿与参与行为存在相关性,研究结果系数为0.288,也验证了二者的显著正相关性。现阶段,居民积极发挥了参与城市环境治理的作用,具有一定的参与影响力,但是最终决策权在政府部门及管理者手中,并且居民获悉参与渠道仍然较少,在决策过程中居民建议未能被有效采纳。社会团体部门开展环保活动信息发布也存在信息不对称性,及居民参与过程中所付出的较高成本等系列问题是阻碍居民参与行为的重要原因。此外,一些居民认为,政府制定环境政策及政策失灵后鼓励居民建言献策等举措,仍以“面子形象工程”为主要目的,忽视了居民真实诉求,不健全的参与机制使得居民“搭便车”行为难以有效解决。随着各地方政府对环境问题的重视,有关环境的信息与报道方兴未艾,居民环保意识受其影响日益显著,认为参与环保活动是自我价值的体现和明智的选择,城市环境治理参与行为是居民履行社会责任与义务的行为过程,可以有效地改善环境状况、促进城市健康发展,表现为居民参与意愿转化为实际参与行动。综上分析,根据表1、表2统计显示,居民参与意愿、环保习惯、环保责任、环保态度和城市环境治理参与行为均有正向相关关系,因此,假设H2、H3、H4、H5均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