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关于重新犯罪行为的保护性因素》
注:本表内容参考Durlak(1998);Murray(2003);Bond,Toumbourou,Thomas,Catalano,&Patton(2005);Young-bladeal.(20Durlak (1998);Murray(2003);Bond,Toumbourou,Thomas,Catalano,&Patton(2005);Young-blade et al.(2007)等人的研究。
从已有研究来看,犯罪的危险性因素主要包括:1.个体因素。如情绪问题、叛逆性、暴力倾向、自控力差、低智力、低移情、药物滥用等。2.家庭因素。如家庭结构不完整、低社会经济地位、父母教养方式和管教欠妥、家中情感联系薄弱、家庭冲突与暴力等。3.同伴或学校因素。如不良同伴关系、同伴拒绝、消极同伴榜样等同伴因素,学校监管不力、低学业技能、学习态度消极、校园欺凌等。4.社会因素。如媒体、参与亲社会活动少、不良社区环境及社区支持系统等社会因素。犯罪的保护性因素主要包括乐观进取、坚韧有毅力、较多的亲社会参与机会、积极邻里影响、有效的社会规则和政策等因素(见表1)。在危险性和保护性因素理论看来,预防和干预犯罪应当采用减少危险性因素和强化保护性因素的双重策略。
图表编号 | XD0018963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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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11.08 |
作者 | 张婧、周勇 |
绘制单位 | 司法部预防犯罪研究所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