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对比治疗前精神分裂症组和正常对照组的各项指标》
两组治疗前指标无明显差异,不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
图表编号 | XD00188865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18.03.01 |
作者 | 李彦鹏 |
绘制单位 | 河南省洛阳市第一人民医院药剂科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
两组治疗前指标无明显差异,不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
图表编号 | XD00188865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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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03.01 |
作者 | 李彦鹏 |
绘制单位 | 河南省洛阳市第一人民医院药剂科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