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6 1440—1636年佃农与富裕农家庭连续性占人口的百分比》
资料来源:C.Howell,Land,Family and Inheritance in Transition:Kibworth Harcourt 1280-1700,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83,p.249.
从表6(下页)可知,村庄中富裕农民的流动性要普遍低于一般农户。这是由于这些富裕农民已经成为了乡村社会的“头面人物”,他们长期占据着村头、陪审员等职位,把持着乡村社会的政治和经济大权[26]。而那些较为贫困的农户则为了生计四处奔波。赖特森和莱文通过对埃塞克斯郡特灵村庄的研究表明,1580—1699年间,村庄中的乡绅、大农场主是乡村社会中最为稳定的因素;农夫和手工业者则属于不稳定的阶层;处于二者之间的约曼阶层,其人口流动情况也处于二者之间;而那些处于社会最底层的贫穷劳工,直到1620年时,这一类人大部分还都处于快速流动之中[27](p.81)。
图表编号 | XD00188822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18.07.15 |
作者 | 陈立军 |
绘制单位 | 天津师范大学欧洲文明研究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