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2肥东县小罗村18个组村民世代初育时间一览 (单位:人)》

《表3-2肥东县小罗村18个组村民世代初育时间一览 (单位:人)》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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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计划、自觉:农民生育行为变迁研究——以安徽省肥东县小罗村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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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调查资料整理

根据表3-2,祖辈村民25岁前就完成初育的有17人,占总数的94%。20岁前就完成初育的也不在少数,共有8人,占44%。父辈村民初育发生在25岁前的有14人,占78%,特别是20-25岁之间,共有11人,占61%。而子辈村民25岁前完成初育的只有3人,占17%,且20岁前无一人。他们的初育时间集中在25-30岁,共12人,占66%。通过三代之间的对比,我们可以看到当地村民的初育时间逐代向后推迟,表现为从“早婚早育”到“晚婚晚育”的变化。农业生产的劳动力需求和传统文化中早育的惯习影响,使祖辈村民的初育普遍较早。而父辈村民由于受到“晚婚晚育”观念和国家对婚姻年龄限制的影响,初育时间普遍向后推迟。对于子辈村民来说,义务教育的普及和高等教育的平民化使其在接受教育上花费大量时间,初育时间进一步推迟。另外,由于城市化的发展,多元化的生育观念也影响了他们的初育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