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3肥东县小罗村18个组村民世代生育目的统计 (单位:人)》

《表3-3肥东县小罗村18个组村民世代生育目的统计 (单位:人)》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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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计划、自觉:农民生育行为变迁研究——以安徽省肥东县小罗村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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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调查资料整理

根据表3-3,祖辈和父辈村民的生育目的集中在养老送终、传宗接代和博得面子三个方面,祖辈和父辈村民均为17人,占了94%。子辈村民的生育目的则主要集中在精神寄托上,共有11人,占61%。由此,我们可以看出祖辈及父辈村民同子辈村民的生育目的有一定区别,存在着由养老、传宗接代和博得面子等向获得精神寄托的发展趋势。祖辈和父辈生育目的呈现出这样的特点,一方面是由于传统文化中“养儿防老”和“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思想的影响;另一方面也是当时中国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的结果。但正如费孝通先生所说:“我曾称这是个损己利人的工作,一个人负担一个胚胎养到成人的责任,除了精神的安慰外,物质上又有什么好处呢?为经济打算而生儿育女,至少是一件打算得不大精到的亏本生意。”[1]10-13而对于子辈村民来说,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使其不必为养老而担忧,他们的生育更多是为了获得精神上的寄托,满足自己归属和爱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