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台闽地区办理土地他项权利 (用益物权) 登记笔数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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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益物权的价值取向及立法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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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资料有助于法学研究,诚如美国著名法学家霍姆斯所言,未来的法学者不是研究白纸黑字之人,而是通晓统计及经济之人。(5)统计资料的搜集、公布及应用表明一个国家或地区文明现代法的进程。如何建立运用土地登记资料,使物权法的研究能够建立在科学系统的基础上,是一个值得重视的课题,好在我国现在正积极推进土地确权、不动产统一登记这项全国性的普查工作。大陆对此尚未有统一的登记资料,表1、表2为我国台湾地区关于用益物权的登记统计。(6)该统计资料在某种程度上可以反映台湾地区土地所有权制度及社会变迁,具体分析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