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数字普惠金融与中小微企业技术创新:基准回归结果》

《表3 数字普惠金融与中小微企业技术创新:基准回归结果》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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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普惠金融、企业异质性与中小微企业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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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括号内数值为标准差,***、**、*分别表示1%、5%、10%的显著性水平。

基于Hausman检验的结果,本文选取面板固定效应验证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对中小微企业技术创新的影响。表3为验证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对中小微企业技术创新的回归结果。第2列报告了式(1)的回归结果。第3—5列报告了依次将使用深度指数、数字化程度指数和覆盖广度指数作为解释变量加入到式(1)中的回归结果。回归结果显示,除了第5列覆盖广度指数外,数字普惠金融指数、使用深度指数、数字化程度指数系数均显著为正。这一结果表明,中国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确实有利于中小微企业技术创新。这说明,数字普惠金融指数、使用深度指数和数字化指数可以通过提供支付、保险、货币基金等多样化的金融服务,会便利中小微企业交易和筹资,进而促进中小微企业技术创新。由于覆盖广度指数在基于互联网的新金融模式下是运用电子账户来体现的,而互联网天然不受地域限制,因此覆盖广度指数对中小微企业技术创新的影响不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