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依法防控原则的法律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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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人大常委会紧急性授权的合宪性考察及其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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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明确依法防控原则的法律清单。事实上,随着我国应急法律体系不断健全,我们完全可以针对本次应急行政措施设置一套明晰的法律清单,以便切实增强依法防控原则的可操作性(见表4)。第二,明确应急行政措施需遵循比例原则。作为宪法原则的比例原则是防控“需要”的首要判断标准,能够被直接适用于紧急状态下对克减基本权利的限制和保障。为此,采取应急行政措施必须遵循比例原则所要求的目的正当性、适当性、必要性和狭义比例原则等基本要素,从而将对基本权利的克减限制到最小程度。第三,明确应急行政措施需遵循法律保留原则。法律保留原则,是指“行政机关只有在取得法律授权的情况下才能实施相应的行为”[20],其核心是基本权利的法律保留,即一旦涉及基本权利的限制,行政机关就必须提供明确、具体的法律依据,否则即构成不当限权。基于此,应急行政措施同样需要在法律保留的框架下运行。第四,明确应急行政措施需遵循权利救济原则。应急性行政行为相较于平常更有可能对公民的基本权利造成侵犯。因此,紧急性授权条款理应明确行政相对人对违法的应急行政行为有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以及申请国家赔偿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