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美国政府促进科研成果商业化应用的主要立法》
美国在这一阶段对商业化的关注是空前的,但不同于战争期间的直接管理和组织,也不同于冷战期间对国防铁三角的重视;国家促进技术商业化应用的重点转为促进对已有知识存量的商业化应用;致力于在知识生产与商业化应用之间建立中间连接制度。以拜杜法案为代表的制度创新是这一时期应对国内外政治经济条件变迁的政策反应,主要政策包括Stevenson-Wydler技术创新法案(1980)、Bayh-Dole大学与中小企业专利法案(1980)、国家合作研究法(1984,1993)、联邦技术转移法(1986)等。20世纪80年代主要促进商业化应用和知识存量扩张的联邦层面立法见表3。
图表编号 | XD00185740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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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02.25 |
作者 | 赵亭亭、封凯栋、李君然 |
绘制单位 |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