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机制分析———规范不开发票逃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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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征管、税负水平与税负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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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税二期系统在税收稽核过程中主要依赖于发票凭证,但如果上下游企业达成共谋省去了交易中的开票环节,此时由于无增值税发票可循,金税二期系统对此类逃税手段将难以实现有效打击。但是,金税三期有企业中间投入和产品信息以及大数据技术,能突破对发票凭证的依赖,实现对不开发票行为的重点打击。逻辑上,如果税收征管加强,降低企业不开发票的逃税行为,那么应该发现金税三期试点地区的企业被税务机关稽查后补交增值税的概率更低,进而间接导致销项税和进项税均有增加。基于现有数据,构建企业补交增值税概率指标,该值越小,代表企业不开票逃税行为概率越低。表4第(1)列估计结果表明,金税三期试点地区的企业因逃税补缴增值税的概率显著低于非试点地区,说明金税三期确实规范了企业增值税纳税行为,降低了企业不开发票逃税行为,结论与预期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