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一带一路”倡议的处理效应(2013q3至2018q4)》

《表3“一带一路”倡议的处理效应(2013q3至2018q4)》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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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倡议的贸易效应及其区域异质性——基于面板“反事实”方法的实证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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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的,通过各季度实际值和“反事实”拟合值之间的差异,可估算出“一带一路”倡议在不同季度的处理效应,结果列示于表3。表3处理效应值的计算结果显示,“一带一路”倡议发起后,进口的处理效应值(2018q4除外)基本为负,出口的处理效应值均为正,且出口处理效应的绝对值大多大于进口,这意味着“一带一路”倡议不仅具有负的进口效应,正的出口效应,还具有正的进出口总效应,从进出口的角度看,“一带一路”倡议发起后,中国与沿线国家的贸易往来得以增强。不仅如此,从处理效应值的时序变化来看,2013q4之后,负的进口处理效应值先增大,到2015q4左右达到最大,此后逐渐减小,乃至2018q4逆转为正。而正的出口处理效应值持续增长至2015q2之后,继续保持了稳定且较高的正数值。这表明“一带一路”倡议对进口和出口的影响随时间显现出不同的变化趋势,负的进口贸易效应先增后减,而正的出口贸易效应快速增长后保持稳定,且出口正效应的持续时间比进口负效应更长。在进口效应和出口效应不同的时变趋势下,“一带一路”倡议对贸易差额的影响呈倒“U”型变化,2015年和2016年,即“一带一路”倡议发起后两年左右,其对中国与沿线国家贸易顺差的贡献达到最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