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擅自发行股票罪之比较》
根据《非法集资司法解释》,有两种情形可以构成以“股权回报”形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此外,该解释还规定了擅自发行股票罪,具体如下(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183845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19.12.01 |
作者 | 王世洋 |
绘制单位 |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
根据《非法集资司法解释》,有两种情形可以构成以“股权回报”形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此外,该解释还规定了擅自发行股票罪,具体如下(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183845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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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2.01 |
作者 | 王世洋 |
绘制单位 |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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