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部分国家档案法律法规中的“私有档案/个人档案”定义[12]》
完善《档案法》的主要目的不是司法,因为从司法而言,有其他法律可以作为凭证,可以对相关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关键在于档案行业内部的行政执法,需要较为科学有效的法律依据,去促进档案事业的发展。所以,《档案法》主要不是用于司法,而是行政执法。因此,修订《档案法实施办法》时要了解这一点,并为这一目的服务。如何有效地进行档案行政执法,是制订《档案法实施办法》的主要目的。确保档案行政执法科学有效的前提是《档案法实施办法》自身的科学性。行政执法本身要求事实与法条之间具有清晰的对应关系,法条概念不清则无法执行。有鉴于此,笔者在这里重点谈谈《档案法》中规定不够具体、不够清楚、执行性较差甚至有些差误的内容,以增强其科学性与可操作性,这是《档案法实施办法》修订工作所应承担的基本任务。
图表编号 | XD00183742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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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9.25 |
作者 | 丁海斌、康胜利、颜晗 |
绘制单位 | 广西民族大学管理学院、辽宁大学历史学院、广西民族大学管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