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部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现行植物检疫法律法规情况》
随着全球气候变化,粮食生产方式、贸易形式、作物与害虫作用机制也在不断发生变革,这些变化与变革要求各国植物检疫体系迅速建立有效的应对措施。目前,法规制度层面,大部分发展中国家都有植物检疫相关法律法规,但多存在法规更新滞后、法律体系不完善的问题。例如,冈比亚《植物进口和管理法案》《防范病虫害损失法案》制定于殖民地时期,现均已废除,取而代之的“植物健康法案”却由于种种原因自2014年制定至今仍未能由议会颁布。部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现行植物检疫法律法规情况见表2。基础设施层面,日益增长的电子植物检疫证书和电子商务需求则对国家电子科技和配套设施提出了更高要求。部分国家植物检疫基层实验室检测鉴定能力不足,缺乏必要的仪器设备和操作技能。体系队伍层面,人员年龄结构老化,考核培训不足,无法吸引年轻人从事基层工作,具备适当植物检疫技能和知识的人员缺乏已成为普遍问题。
图表编号 | XD00159104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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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8.25 |
作者 | 李潇楠、王晓亮、杨清坡、冯晓东、姜培、朱莉、王福祥 |
绘制单位 | 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