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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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财政支出结构对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影响研究——基于包含虚拟变量的省级面板数据的实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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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根据2008-2019年《中国统计年鉴》整理

我国居民收入差距可分为城乡内部收入差距、城乡收入差距、行业收入差距和地区收入差距。其中,城乡收入差距是居民收入差距的重要部分。我国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按照收入来源可划分为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表1为2007-2018年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差距,包括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绝对差距和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相对差距,其中工资性收入绝对差距在可支配收入绝对差距中占比最高,且绝对差距越来越大,由2007年的8639元增加到2018年的17796元;从系数值来看,城乡居民可支配工资性收入相对差距在缩小,由2007年的6.41下降到2018年的3.97,这是由于工资性收入绝对差距在可支配收入绝对差距中的占比降低,由2007年的80.23%下降到2018年的72.24%。经营性收入绝对差距为负值,这是因为经营性收入在农村居民收入中较城镇居民收入占比高,且绝对值越来越小,说明经营性收入差距在缩小。财产性收入在居民可支配收入中占比相对较低,绝对差距越来越大,尤其2013年增长的幅度最大;财产性相对收入差距总体呈上升趋势,由2007年的2.72增加到2018年的11.78,这是因为财产性收入绝对差距在可支配收入绝对差距中的占比总体在增大。转移性收入绝对差距在2013年前大幅增加,2013年降到最低,随后缓慢增加,转移性收入是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第二大来源,在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来源中却占比不大,这与地方政府带有城市倾向的政策有关,会将支出过多的投入到收益弹性比农村大的城市。从系数值来看,转移性支出相对差距基本呈大幅度下降的趋势,由2007年的15.23下降到2018年的2.39,这是因为转移性收入绝对差距在居民可支配收入绝对差距中占比总体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