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1978-2018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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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官网,1999-2019年《中国统计年鉴》。

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衡量城乡发展水平的最直接指标。从表3可以看到,城乡发展差距经历了先快速扩大后逐步缩小的过程,总体上城乡发展不平衡问题仍然比较突出。1978-2018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从343.4元和133.6元,增加到39251元和14617元,分别增长了114.3倍和109.4倍,城乡居民收入绝对差距从209.8元上升到24634.0元,扩大了117.4倍,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仅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一半,城乡收入比也从2.57:1上升至2.69:1。城乡发展差距在地区间的分布不平衡也相当显著,目前东部地区城乡差距明显缩小,城乡融合发展格局逐步形成;中西部地区是农村贫困人口的集中区域,城乡二元结构特征比较突出,部分省份城乡差距还在扩大。2018年东部地区的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46432.6元和18285.7元,西部地区分别为33388.6元和11831.4元,东西部地区城乡收入比分别是2.54:1和2.82:1,其中最低的浙江城乡收入比是1.86:1,最高的甘肃城乡收入比是3.40:1,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城乡收入差距扩大是城市“累积集聚”和乡村“未富先老”双向极化的结果:城乡要素的空间非均衡单向流动加剧,要素市场化驱动城市产生强大的虹吸效应,乡村振兴发展的高质量要素严重流失,乡村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公共基础设施等普遍不足。